配電系統
11.1 雷達站的10 kV配電線路宜采用鎧裝電纜全程埋地引人。條件不具備時,應將進人雷達站變壓器前的10 kV架空線轉換為皚裝電纜或護套電纜穿金屬管埋地引人,埋地長度宜不小于50 m,鎧裝層或金屬管應接地;或在變壓器前3基桿的10kV架空線上方裝設避雷線。架空線與電纜的轉換處及變壓器的高壓側應裝設避雷器。
11.2當采用低壓配電線路引入雷達站時,線路全程應采用鎧裝電纜或護套電纜穿金屬管埋地敷設,鎧裝層或金屬管的兩端均應接地。
11.3雷達站的低壓配電應采用TN接地系統。當變配電室與機房共處同一.建筑物時,應采用TN-S系統;當變配電室與雷達機房不在同一建筑物時,可采用TNCS系統,引人到雷達站建筑物總配電柜內的PEN線應重復接地,從總配電柜起的配電線路和分支線路應采用TN-S系統。
11.4一等雷達站低壓配電系統SPD的安裝位置及主要參數應符合以下要求:
——應在總配電柜內的相線、中性線分別對PE排安裝I級試驗的SPD,其1mp應不小于25kAU,應不大于2.5 kV;
注:對于采用TNCS系統的配電線路,由于在總配電柜處需要將TNCS轉換為TN-S,此時該配電柜內的中性線與PE排之間是直接用導體連接的,不再需要安裝SPD,二等雷達站和三等雷達站與之相同。
——應分別在機房內的雷達設備配電盤,空調及照明配電盤安裝I級試驗的SPD,其In宜不小于40 kA,有效電壓保護水平(Up/f)宜不大于2.0 kV.建筑物內的其他動力.照明配電盤宜安裝相應的SPD。
11.5 二等雷達站SPD的安裝位置及主要參數應符合以下要求:
——應在雷達站電源總配電柜內相線(L).中性線(N)對PE排安裝I級試驗的SPD,其Iimp應不小于20 kA.Up應不大于2.5 kV;
——應分別在機房的雷達設備配電盤.空調及照明配電盤安裝Ⅱ級試驗的SPD,其In宜不小于20kA,Up宜不大于2.0 kV。建筑物的其他動力、照明配電盤宜安裝相應的SPD;
11.6 三等雷達站SPD的安裝位置及主要參數應符合以下要求:
——應在雷達站電源總配電柜內L線.N線對PE排安裝1級試驗的SPD,其Iimp應不小于12.5kA,Up應不大于2.5 kV;
——應分別在機房的雷達設備配電盤、空調和照明配電盤安裝II級試驗的SPD.其In宜不小于20kA,Up/f宜不大于2.0kV.建筑物的其他動力、照明配電盤宜安裝相應的SPD;
11.7雷達成套設備電源柜宜安裝I,不小于10kA的SPD,雷達控制、數據處理及傳輸等設備處應安裝In不小于5kA的Ⅲ級試驗的SPD,其L、N線對接地端的Up/f均應不大于1.2kV。
11.8當變配電室與雷達機房不在同一建筑物時,變壓器低壓側配電柜內應安裝I級試驗的SPD,其Iimp應不小于25 kA,Up應不大于2.5 kV。
11.9 SPD 的接線形式及最大持續運行電壓(Uc)應符合附錄D中D.1的要求。
11. 10 雷達天線伺服控制電纜的兩端均應加裝In不小于5 kA的SPD。
11.11 SPD的選擇應滿足高海拔地區的使用要求。各級SPD之間應實現能量配合。當條件受限制時,應使用具有能量自動配合的SPD。
11.12 宜選用具有劣化顯示功能的SPD產品,且SPD支路應設置后備保護裝置。對于無人值守的雷達站,可采用具有自動監測功能的SPD系統。
11.13 SPD的連接導線應短而直,總長度宜不大于0.5m。當無法滿足要求時,可采用附錄D中D.1.4的凱文接線方式,或增大連接線的截面積。SPD連接導線的最小載面積應符合表2的要求。
11.14SPD的配置宜兼顧雷達站低壓總配電、機房配電的供電連續性和防雷保護連續性,可采用附錄D中D.1.5的連接方式。